行业快讯
国土部明年报批土地将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09-03-02】 【打印文章】 【人气:7315】
    从明年1月1日起,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为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确保今年内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获得的消息。
    针对地方上报数据存在顾虑,《意见》明确了政策:对使用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已经在耕种且没有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必须依法作为耕地如实调查统计,可以按照耕地指标储备管理的要求,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出耕地增加或减少较多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在确定省级耕地保护目标时,不增加或减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数量;国家向各省(区、市)下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数额,依照经国土资源部确认的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数据计算。
    《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统筹考虑。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省(区、市)报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承诺该省份确保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时限。明年1月1日起,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滞后的,国土资源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将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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