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文
三类人群申请公租房细则出台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11-09-16】 【打印文章】 【人气:3638】

  昨天,从无锡住房保障部门获悉,刚刚出台的《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行。三类人群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即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但前提是这三类人群均要求是无房户,且无锡三类人群申请公租房标准不一样。

  在无锡,部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不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同时又无力承受高企的房价。《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给这部分人群带来了福音。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收入标准为:申请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以下。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家庭符合政府公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房,则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所谓新就业,就是申请人从毕业当月计算起,工作未满60个月,也就是5整年。”无锡市住保房管局负责人提醒,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人员必须能够出示与无锡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外来务工人员要申请公租房,必须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与无锡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租房保障的三类人群,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都必须满足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以及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的条件。

  据悉,10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后,无锡各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且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走访、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核,然后对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或者工作单位及区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10天以上。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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