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学堂
用公积金买房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来源:新文化报 米川】 【发布日期:2011-09-18】 【打印文章】 【人气:3840】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买房的高峰期已经来临,而公积金作为一种补贴性质贷款,备受购房者青睐。但一些购房者对如何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还有困惑,为此,本报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次性付款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一次性付款购房,必须在获取产权证后一整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一整年就不能提取了。

  遇下列情况的城镇务工人员可提取公积金

  在楼市回暖之际,二手房市场也十分火爆,不少城镇务工人员都购买了二手房,那么这部分人群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城镇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租住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重大疾病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何为“义务性的长期储金”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不论是目前需要解决住房的居住困难户,或是今后需要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都要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长期的储蓄积累,使职工家庭逐步提高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对于已有住房的职工来讲,即使以后不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到退休时,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归还给职工本人,职工可作为退休金的补充,以安度晚年。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我们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在职职工都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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