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文
浙江衢州出台“限购令”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发布日期:2011-10-20】 【打印文章】 【人气:2702】

  继台州出台全国首个二三线城市“限购令”后,同处浙江的衢州市日前发布《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衢州全市市域范围内进行“限购”,至此,浙江已有两个地级市出台二三线城市“限购令”。

  《意见》指出,衢州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但对在市区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在市区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衢州市区新购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与此前台州的“限购令”相比,此次衢州房产新政策对本地人限购的条件较为宽松。简单来说,在衢州市区有3套或3套以上房子的本地人不能在市区买房,在市区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在衢州买房,在衢州没有缴税或社保未满 1年的外地人也不能在衢州买房。 《意见》明确,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意见》还强调,衢州市要在2011年年底实现市本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审核购房人购买资格。各县(市)也将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确保在2012年实现全市联网,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目前,浙江省已有杭州、宁波、台州等多个城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衢州加入限购行列,有利于整个浙江省楼市调控目标的达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厂库房网无关。厂库房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内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自行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与3132899760@qq.com联系,并告知违法或侵权信息的ID号,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

 推荐出租出售信息

暂无内蒙古推荐信息

更多>> 最新需求信息

暂无内蒙古需求信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北京厂库房网 www.bjckfw.com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