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快讯
老业主细数大发燕澜湾“三宗罪”
【来源:大众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1-10-31】 【打印文章】 【人气:2226】

  继本报报道了大发燕澜湾售楼处门口上演“全武行”之后,本报记者接到多位燕澜湾老业主的投诉电话。投诉的焦点集中在交房时间及公积金贷款等三个方面,有老业主戏称,这是大发燕澜湾的“三宗罪”。

  一宗罪:开发商隐瞒公积金贷款的事实

  王女士贷款70万购买了大发燕澜湾的一套房子,这70万全部是商业贷款。单位给王女士交纳了公积金,而王女士为什么不办理公积金贷款呢?不是王女士不想办理,而是其中另有玄机。近日,王女士打电话到本报投诉了此事。王女士表示,在购买燕澜湾房子时,她特地询问了销售人员,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而销售人员明确地表示不可以,想买房子,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王女士算了一笔账,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每个月可以少交纳1600块钱。而办理商业贷款,每个月还贷就要4000多元,还贷压力相对较大。但是为了买房,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王女士还是办理了商业贷款。然而事后王女士总觉得不对劲,在查阅了相关部门的文件后王女士发现,大发燕澜湾在政府部门规定的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项目中,意味着买燕澜湾的房子,购房者完全可以按照有关文件办理公积金贷款。更让王女士气愤的是,有一些业主在购房时坚持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最后也办理了。王女士表示:“这明显就是开发商不诚信,隐瞒可以公积金贷款的事实。对不同的业主不同的对待方式,这也表明开发商底气不足。”

  二宗罪:交定金后才告知交房时间延后一年

  刘先生气愤的不是公积金贷款的事情,而是交付的事情。刘先生买房是为了结婚,婚期也定在了2012年年底。2010年底买房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表示,小区交付时间是2012年年底,两年的施工周期。然而等到刘先生交纳了5万元定金后,销售人员又变了口风,称交付时间要到2013年年底,从买房到交付要等待整整三年时间。刘先生犹豫了,买吧,等待的时间太长,自己结婚后还要忍耐一年的无房时间。不买吧,定金已经交了,而且定金是不退还的。最后刘先生还是决定购买了房子。

  原本以为这只是自己一个人的遭遇,然而在论坛里和其他的购房者一交流,大伙儿都遇到的一样的情况。去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表示,这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目前销售人员已经离职。大伙儿一合计,决定要向媒体投诉此事,揭露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

  三宗罪:物业费一涨再涨达到最高标准

  让齐先生质疑的大发燕澜湾物业收费问题。从看房子,到准备签约,到最后交纳定金,大发燕澜湾的物业费也一直在涨。齐先生表示,最初销售人员表示物业费在每平米每月1元到1.2元之间,后来销售人员又表示物业费涨到了1.5元。交了定金后,销售人员又表示,物业费最后定在了每平米每月1.9元。

  齐先生查看了南京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其中规定,南京市小高层物业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平米每月1.9元。齐先生质疑,大发燕澜湾地利位置处于城北,并不是核心主城区。如此高的物业收费标准中包含了哪些服务内容,开发商一直没有公示。而最近发生在新街口大发凯润金城的天价停车费事件也让齐先生心存疑虑。凯润金城的停车费达到了每月1200元的天价,业主举报后,停在小区内的车子竟然频频被划车。齐先生表示,如果开发商收取了最高标准的物业费,而后期服务却无法跟上,那么业主肯定要为自己维权,要求降低物业费标准。

  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市场已经逐渐又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开发商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应该积极修炼内功,提高品质,才能站稳脚跟,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寒冬”。如果一个项目在物业收费、交付时间这样的问题上频频被投诉,那么肯定对开发商的口碑产生影响。如果开发商的所作所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文件,消费者完全可以到管理部门投诉。那么开发商面临的将不仅仅是“面子”问题,而有可能面临被处罚的命运。

  本报记者 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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