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快讯
福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2-06-24】 【打印文章】 【人气:3492】

  新华网福州6月22日专电(记者沈汝发)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出台通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

  福建省物价局明确,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仅对土地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收取。除此之外,地产交易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指定中介机构评估并收费。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以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总额乘以规定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计取。其中,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的交易价格总额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乘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计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交易价格总额以交换双方土地使用权价格总额的一半为基数,并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计取。

  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的,其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负担一半;土地使用权赠与的,其交易服务费由受赠人负担。

  福建省物价局规定,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中企业兼并、股份制企业上市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公有住房、新建商品房等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得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福建省物价局要求,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文件、收费项目、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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